2011第二屆“川崎-鵬星杯”惠州羽毛球混合團體賽
一、主辦單位:豐羽勝體育、鵬星電力器材有限公司、深圳市川崎運動用品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西子羽協、豐羽勝羽毛球館、騰飛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奧林匹克花園體育館
二、比賽日期:2011年8月20、21日
比賽時間:
1、第一階段及16強淘汰賽:20日上午9點開始,報到時間:上午8:00-8:30分,2、請各隊領隊在報到時交第一輪出場名單表,超過15分鐘視為棄權處理!8:50分運動員和裁判員請依時到達比賽場地,9:00準時開始比賽。
第二階段(8強淘汰賽及及排名賽、決賽):21日上午9:00開始
三、比賽時間地點:
1、預賽(第一階段及16強淘汰賽):8月20日奧林匹克花園體育館
2、決賽(8強淘汰賽及及排名賽、決賽):8月21日下角豐羽勝球館
四、競賽項目及出場次序:
比賽項目:混合團體賽
出場次序:男雙、混雙、男單、混雙、男雙
五、參賽資格/辦法:
1、以單位、公司、俱樂部等形式組隊報名,不限戶籍均可參加,每隊參加每輪團體賽中允許一位退役三年以上的專業運動員或體育專長生參賽,隊員均不得兼項。最多只接受32隊參賽,以交報名費為準,額滿即截止。
2、參賽隊伍報名時,每隊需交500元報名費,主辦方將發放每支隊伍球服10件。
3、每隊最多報名12名參賽隊員(含教練1名、領隊1名),教練和領隊可上場比賽,名單以外隊員不允許參加比賽,不得在中途增加、更換參賽隊員,一經發現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4、團體中參賽者,每人只能參加每輪團體賽當中的一場比賽,不得跨團隊報名。
5、參賽者參賽期間保險及其他費用自負,參賽隊員必須身體健康,比賽期間如發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自負。
6、參賽者賽前須按裁判員指引出示相關的個人身份證明,經查核無誤后方可上場比賽。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其代表隊的成績及比賽資格。
六、競賽辦法:
1、執行國家體育總局最新頒發的《羽毛球競賽規則》。
2、比賽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賽程采用分組循環制,共分為8個小組,每組4支隊伍,小組前兩名出線進入第二階段比賽。第二階段則采用淘汰賽制,采用“見三收”的競賽辦法,即:先勝三場的隊伍獲勝。
3、計分辦法:小組賽每個單項采用每球直接得分15分三局兩勝制,第三局先到7分換邊,14平后領先2分為勝,21分封頂。小組賽每次比賽須賽完五個單項。最后計算小組排名時,如遇勝場相等,則以勝局/勝分定出出線名次;淘汰賽采用每球直接得分21分3局2勝制,20平后領先兩分為勝,30分封頂,裁判長可根據比賽時間在賽前作相應的調整。
4、參賽團體必須按照已編制的比賽時間、場序,到指定的場地參加比賽,除第一場按編定的時間外,以后場序比賽時間將按上一場比賽結束時間算起,遲到10分鐘則視為棄權。
5、服從裁判的裁決,如有不服從鬧事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6、裁判長有權根據賽場實際情況調整比賽場次。
七、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勵:獎杯+價值6000元的川崎羽毛球拍X6310 12支
第二名獎勵:獎杯+價值5000元的川崎羽毛球鞋K-103 12雙
第三名獎勵:獎杯+價值4000元的川崎羽毛球包TCC-8605 12個
第四名獎勵:現金500元+價值2000元的川崎背包TCC-071 12個
第五名獎勵:現金500元+1500元獎券
第六名獎勵:現金500元+1000元獎券
第七名獎勵:價值800元獎券
第八名獎勵:價值500元獎券
注:獎券限在下角豐羽勝體育用品店及下角豐羽勝羽毛球館消費
八、報名時間及方式:
1、2011年7月13日至8月6日或滿32隊時截止報名,報名以資料齊全并交報名費為準(報名資料:姓名、身份證號碼)。
2、報名地點:
1)、江北三新北路七天連鎖酒店對面豐羽勝李寧專賣店,電話0752-2888059 楊小姐
2)、豐羽勝羽毛球館,電話0752-2223349 陳小姐
九、抽簽時間、地點:2011年8月7日下午17:00時,在豐羽勝球館,由各領隊或代表抽取決定小組簽位。淘汰賽簽位在小組賽結束后抽取,抽簽方式:小組第一抽排序號,小組第二抽序號,然后A1:B1……A8:B8,具體見秩序冊。
十、秩序冊和出場名單表下載:8月17日-19日,在西子湖畔羽毛球版下裁。
十一、取得參賽資格的運動隊和運動員,即視為認可本章程之所有規定及補充規定。
十二、本規程的修改和解釋權屬主辦單位,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比賽用球:川崎6號球
十四、獲得前三名的隊伍,頒獎后由鵬星電力器材有限公司提供晚宴,地點另行通知。